根據萬有引力定律求出物體在發(fā)射飛行過程中所受引力的表達式,然后對引力進行積分.
解:由萬有引力定律,得地球對物體的引力為F=K·
.
其中r為地心到物體的距離,M為地球的質量,m為物體的質量,K為引力常數.
如果物體在地面上,R為地球的半徑,這時有mg=K·
,
∴K=
.
故F=mg·(
)
2.
因為地球對物體的引力F是隨距離r而改變的,所以物體從點A(r=R
1)飛到點B(r=R
2)時,地球引力對物體所做的功為
W=-
=mgR
2(
).
“-”表示物體所受的引力與物體飛出的方向相反,引力作負功.
利用這個關系就可以計算出物體從地面飛出地球引力范圍時,地球引力對物體所做的功
=-mgR,因此物體要脫離地球引力的范圍,必須克服地球引力,也就是說在發(fā)射物體時,給予物體的動能至少等于地球引力所做的功,
即
mv
02=mgR.
∴v
0=
.以g="9.18" m/s
2,R≈6.31×10
6 m代入,
得v
0≈11.2(km/s).
故v
0="11.2" km/s就是物體從地面飛離地球引力范圍所必須具有的最小初速度,通常稱為第二宇宙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