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樂樂買書用去8.55元,買鋼筆用去3.2元,他共用去了多少元?樂樂付給售貨員15元,應找回多少元?
【答案】用去了11.75元;應找回3.25元.
【解析】
試題分析:根據(jù)題意,把樂樂買書的錢數(shù)加上買鋼筆的錢數(shù)即可解答;再用付給售貨員的錢數(shù)減去買書的錢數(shù)和買鋼筆的錢數(shù),就是應找回多少元.
解:8.55+3.2=11.75(元);
15﹣11.75=3.25(元);
答:他共用去了11.75元;應找回3.25元.
科目:小學數(shù)學 來源: 題型:
【題目】2009年入學的王小冉是某校四年級3班的女同學,班級排序第17,她的學號是20090403172;那么學號20080502091的同學是 年入學, 年級 班,班級排序第 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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