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使我們的生活絢麗多彩。下列事實中,主要用物質化學性質的是( )
A.儲水發(fā)電 | B.用海水曬鹽 |
C.切割大理石作建筑材料 | D.用乙醇汽油作燃料驅動汽車 |
D
解析試題分析:物質的化學性質是指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物質的物理性質是指不需要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
A、儲水發(fā)電,是利用勢能與動能的轉化來實現的,不需要通過化學變化來表現,屬于物理性質;
B、用海水曬鹽,是利用水份蒸發(fā)后,有溶質食鹽析出的性質,不需要通過化學變化來表現,屬于物理性質;
C、切割大理石作建筑材料,是利用大理石的美麗外觀做裝飾,不需要通過化學變化來表現,屬于物理性質;
D、用乙醇汽油作燃料驅動汽車,利用的是乙醇的可燃性,需要通過化學變化——燃燒來表現,屬于化學性質。故選D
考點:化學性質與物理性質的差別及應用
點評:解答本題的關鍵是要分析物質的性質是否需要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如果需要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就屬于物質的化學性質。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2012-2013學年江蘇無錫市九年級12月質量監(jiān)測化學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化學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使我們的生活絢麗多彩。下列事實中發(fā)生化學變化的是
A.將石油進行分餾 B.用海水曬鹽
C.切割大理石作建筑材料 D.用乙醇汽油作燃料驅動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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